欢迎来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1-2022学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报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结合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现编制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提升公开范围

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及暂时不宜向外公布的事项外,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管理、教职工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学校通过各种渠道面向校内和社会进行了公开。包括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与决策、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招生工作、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监督工作、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

(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畅通公开体系

实现高校管理的民主化与治理的多元化是制约权力滥用的重要途径。学校逐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先后制定了校领导接待日,校领导联系院系制度,完善了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执行述职述廉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团体的作用,积极拓宽民主渠道,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各项关乎学校发展的改革举措或者重大工程的实施都要提交教代会审议。

(三)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意识,狠抓公开媒介建设

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推进决策制度化、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做到依法、真实、准确、及时、公正、规范、便民、便于监督。学校以智慧学校建设为契机,完善公共媒介建设,学校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设立了部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网站,完善了智慧沈航功能,强化了校园网络平台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校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学校网站(www.sau.edu.cn)设立了学院概况、机构设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队伍、招生就业、国际交流等主要栏目,对学校工作进行了全面介绍,对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重要信息进行了动态发布。学校定期编制《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基础数据手册》,在校内公布学校办学基本数据及办学指标,主动公开学校的基本办学信息、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师资队伍及国有资产情况。网站首页“沈航要闻”和“学术动态”坚持随时更新,学校的重要工作和需要师生及社会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得到了及时而全面的发布。学校数字校园系统是学校公文发布、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公开以及协同办公的服务平台;学校协同办公管理系统是行政审批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支撑平台。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79条,推送官方微信390篇、抖音视频号发布综合信息44条,共出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报》5期,及时发布了学校在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二)学校各类会议和文件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由于疫情原因,学校召开教代会线上专门会议2次,根据教代会相关制度,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章程》(修订版)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召开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3次,其中线上会议1次,表决2022年全国五一奖章候选人,表决2022年辽宁省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以及表决通过《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学校建立了教代会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提案进度及时跟踪、教职工实时查询、公开评议。

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38次,校长办公会33次,印发党委、行政文件316份、会议纪要71份,全部文件均在校内应示范围内公开发布。全年安排校领导接待日10次,其中接到实体、信函来访6次(封),所反映问题全部答复,或批转有关部门办理、解答。

(三)学校部分专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招生就业处主要通过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官网、沈航本科招生信息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309条。招生相关信息按照项目、类型和具体工作进程进行公开,实现信息公开真实、全面、具体。

根据招生实际录取进程及安排,依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官网、沈航本科招生信息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招生录取等相关信息,录取信息和录取通知书物流查询实时开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本学年,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特殊门类招生办法、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专业设置及介绍、本年新增专业及暂停专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等重点信息,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阳光招生信息255期、招生网52期。

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招生咨询电话、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已包含在招生章程中,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后,在沈航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上予以公布。目前,学校暂未接到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主动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了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硕士推免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推免遴选办法、细则和相关流程,复试方案、调剂公告和相关流程,拟录相关通知及各类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公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270余项内容。

2.学校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计划财务处以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教代会、展板公示等为载体,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预决算情况、收费情况等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省级以上及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

(2)预算执行公开。计划财务处在部门网站设立了部门、项目经费查询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数据每天更新一次,便于相关部门、人员对经费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查询。通过权限设置,各责任预算单位的班子成员可查询本单位各种财务收支明细情况。通过信息公开,民主监督,提高了预算工作透明度,加强了预算执行的控制和经费使用监督。

(3)省直单位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2022年度预算、2021年度决算批复后,按照预决算公开的政策及文件要求,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其中,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单位预算批复表;单位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单位决算报表。

(4)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部门网站、新生报到入学须知、展板公示等公布,计划财务处部门网站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管理栏,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备案制,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5)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计划财务处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管理校友会及社会其它机构、个人的捐赠、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使用部门能够编制捐赠指南、捐赠活动通报等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受捐赠财产使用透明度,促进良性、透明的公益文化建设。

(6)学校采购和招标活动严格依照国家和辽宁省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并进行公示。报告期内,在采购与招投标发布平台共发布501项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及备案项目的各类信息。学校持续推进“阳光采购”,确保所有采购与招标项目从采购公告到确定中标结果全过程信息均在沈航官网、辽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工作期间,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确保线上采购畅通,保障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有序开展。继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对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均公开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报告期内,共发布36项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3.学生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编制了《大学生手册》,在校学生人手一册。手册中对于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和学生申诉办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管理规定做了详细说明。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并严格按照评定程序进行评审。本学年,学生处对学生高度关注的奖、助、贷、减、勤评定办法及评选结果及时在学生处网站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工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了公示。通过学生处网站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工部微信平台发布学生资助相关工作通知6条;公示信息2条;评奖相关信息1条;公布各类奖助贷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2条;公布学生奖学金办法1条;学生违纪、申诉2条;学生管理细则13条。

(2)学院在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和“三助”工作的评定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评定和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程序执行。奖学金评选工作,均通过二级学院推荐、集中答辩、相关专家评选、网络公示,并在官微、研究生学生微信群内公布,本学年通过官微、微信群、发布学生综合信息44条。

4.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本学年,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校内办公网、学校门户网站、人事处网站、微信或QQ群中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46条,公开的内容主要为新出台的人事文件、各类工作通知,内容涉及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考核、薪酬保险、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职级评定、各类培训、人才申报、表彰奖励、退休及相关人事工作等。对岗位聘用、专技职务职级评定、人才申报、表彰奖励、公开招聘等结果,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2)学校所有涉及干部任免的公告、公示均在校内中层干部群内进行了公开。坚持任前公示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将全部涉及调整的干部任免决定通过中层干部工作群进行任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本学年,共发布干部任职信息4批次,总计45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021-2022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扎实具体,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得到了加强。但是,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协调管理运行机制、监督约束等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仍需加强,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性。加强信息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优化学校行政管理服务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办事流程公开、办事过程公开,让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

2.加强管理监督,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特别是管理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10月26日


初审初校丨杨思喆

复审复校丨赵元

终审终校丨姚奎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