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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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沈阳市第20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之际,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面向全体学生征集关于倡导“民族团结进步”“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创美好未来”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绘画、书法、摄影等作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绘中国梦”

二、征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

(二)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富有创意,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体现时代精神和家国情怀。

(三)为保证作品展的数量与质量,各学院需提交2件及以上作品。

(四)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展示和评选资格。

四、形式要求

摄影类:单幅或组图(不超过6张),JPG/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300字以内简要说明。

书画类:书法、绘画、剪纸等,尺寸不限,需提交高清扫描件和实体作品。

设计类:海报、手绘、数字艺术作品等,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PNG格式。

五、提交方式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930日。

(二)电子作品:发送至邮箱20210037@sau.edu.cn,附“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

(三)实物作品:提交至党委统战部(行政楼409室),附“参赛作品登记表”纸质版。

六、展览安排

经初步审核,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将在图书馆二楼进行展出。

七、评选与奖励

(一)线上投票:预计于10月中旬通过小程序为参赛作品公开投票。

(二)专家评审:组建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评选,从主题性、艺术性、创新性等维度打分。

(三)综合得分:本次评选线上投票占比50%,专家评审占比50%,分数加权计算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本次评选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3个,授予学院或团体组织,颁发证书。预计10月下旬颁发奖品和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学校享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如展览、宣传等)。

(二)所有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或实物,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三)投稿即视为同意评选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统战部所有。


附件:参赛作品登记表



                             党委统战部

2025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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